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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即正义”吗?在韩同胞社会的阴影与光芒

来源: 世界侨网  日期:2026-08-05 13:24:17  点击: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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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无罪,无钱有罪”>
“有钱则无罪,无钱则有罪”——这句充满冷嘲的格言,一语道破了那些手握力量与权力之人能在法律框架内自由穿梭的现实。若以这一洞察来审视在韩同胞社会,我们会看到怎样的景象呢?

<权力的阴影,歧视的日常化>
规模达80万之众的在韩中国同胞社会,是韩国最大的移民群体。然而,他们的现实远不如“同胞”这一称谓那般温暖。

据2025年移民政策研究院的调查显示,每四名中国同胞和高丽人同胞中就有一人认为“韩国社会对同胞的嫌恶与歧视十分严重”。这并非单纯的情绪不适,而是涉及生活各领域的结构性问题。中国同胞的月平均工资为263万韩元,显著低于高丽人同胞(337万韩元),而两群体均指出,同胞身份最为不利的领域是“(职场内)晋升”。

更为根本的问题在于居留资格本身所内含的歧视。持有访问就业(H-2)签证者仅被允许从事单纯劳务,而旅外同胞(F-4)签证持有者则被限制从事单纯劳务就业。尽管同为“同胞”身份,但签证类型不同,活动范围便被分割,这实际上构成了对特定国家出身同胞的差别待遇。这便是所谓“同胞等级制”的现实。

加之韩国社会根深蒂固的同质性文化,进一步再生产了歧视。每当大小事件发生,中国同胞便被指为“驱逐”对象,媒体则以未经确认的嫌疑犯身份点名中国同胞,由此扭曲了整个朝鲜族群体的形象。这与“有权力者(多数者)将弱者(少数者)烙印为罪人”的权力运作方式别无二致。

<“法律面前平等”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
那么,法律是否在纠正这种歧视呢?

宪法和法律所宣告的“法律面前平等”固然存在。旅外同胞厅自2025年起推进H-2与F-4签证的整合,并持续举办旨在改善国内同胞居留资格制度的政策对话。2025年12月,李在明总统指出:“在恢复国籍或国内就业时,是否真的在所有领域都公平对待?”从而在公共层面正式提出了旅外同胞间的歧视问题。

然而,尽管有制度改进的动向,现场的声音依然强烈。在2023年7月举行的记者会上,在韩同胞领袖联盟就限制参政权和健康保险的推进举措,强烈抗议称这是“打中国同胞”。他们指出:“在国内居留的10万中国籍永居者中,76%为朝鲜族,因此受害将大部分由朝鲜族承担。”

在此,我们目睹了“力量即正义”这一现实主义命题运作的另一层面。法律在形式上平等,但在解释和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当社会多数者的视线与偏见介入时,弱者依然处于不利地位。这表明“有钱无罪”不仅限于金钱资本,还扩展到了社会、文化资本。

<抵抗与连带:历史在继续>
然而,这个故事并非以绝望告终。正如人类历史所显示,在韩同胞社会也在组织化地对抗歧视。

2026年1月,在韩中国同胞社会成立了史上首个联合团体——“中国同胞团体协议会”。该会由7个主要团体参与,宣布将“为实现在韩中国同胞社会的团结与权益增进,导出协商一致的意见,发挥代言人作用”。

这并非单纯的团体成立。它是对韩国社会将中国同胞仅视为“可沟通的低薪劳动者”和“进军中国市场的主要资源”,却每逢危机便动辄谈论“驱逐”这一双重态度的组织性回应。此外,同胞们还在南九老、安山、永登浦组建了自律防范队,并通过总联合会持续进行内部整合,以发出统一声音。

这些举措,正如《大宪章》限制王权一样,处于现代市民社会制衡强者横暴的历史潮流延长线上。虽不完美,但在韩同胞社会正在亲自书写“强者若有罪亦当受罚”这一原则的实现过程。

<结论:迈向理想的脚步>
“力量大则无罪”这一命题在现实中屡见不鲜,但它不可能成为正当的真理。在韩同胞社会所经历的歧视与嫌恶,既是该命题运作的证据,同时也是对该命题的反驳证据。

正如朴景泰教授所指出的,韩国社会为改善对移民和同胞的认识做出了诸多努力,但“给人感觉只是单独拎出‘多元文化价值’来个别推进”。真正的变化并非靠运动,而是通过涵盖居留资格、国籍、教育、福祉、媒体的综合政策包来实现。

80万在韩同胞不再是“一次性议题”。他们是韩国社会的成员,他们的权利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权利。跨越“力量即正义”的冷嘲,迈向“正义即力量”的社会之步伐,就在此时此刻,仍在继续。

文稿来源/李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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