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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省宁乡市法院“夜间执法”力破“执行难”的经验与启示

来源: 世界侨网  日期:2020-08-26 12:42:35  点击: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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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侨报总编辑张益波 记者唐芳湖南报道

一、何谓执行难?执行难是指审判机关的生效判决文书难于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被群众称为盖有官印的“白条”。为破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多项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可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严厉措施。  

二、为什么要破解执行难问题?习总书记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必须敢打必赢、决战决胜。
三、“执行难”问题有哪些危害?为什么不少法院还会感到“执行难”?除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影响的原因外,少数基层法院为了自身的利益或“关系”,不敢挺直腰杆依法执行具有法定效力的判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执行难”问题,不仅损害法制的权威,还会严重阻碍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影响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四、宁乡市法院“在行动”。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获得感,819日晚,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夜间突击专项集中执行行动。20余名执行干警分成两组展开行动,分别去往长沙县以及宁乡城区、周边乡镇。此次夜间突击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从傍晚6点一直延续到凌晨130分,共计依法传唤被执行人5人,扣押车辆一台,案件执行完毕4件,实际到位金额近10万元。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名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深夜带到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看管,于 820日拿到检测结果后送至拘留所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周某连与申请人范某军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2018年经过法院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周某连分期履行欠范某军的借款46000元借款,至201921日付清。周某连在支付26000元后,剩下的20000元再未履行。2019625日,范某军向宁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周某连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询,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同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周某连,周某连都一再推诿,称自己没钱,不愿积极履行。而周某连已离婚,居无定所,执行法官多次辗转找寻周某连也无果。近日,执行法官收到举报,热心群众通过宁乡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看到了周某连后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提供了关于周某连的线索消息。原来,周某连昼伏夜出,且一直对外使用艺名“雷龙”活动,很少有人知其本名,“雷龙”的假名为周某连戴上了一个假面具,也为执行工作带来了重重阻力。
为确保在此次行动中顺利传唤周某连,执行法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以着便服,不打草惊蛇的方式,最终成功在宁乡某酒吧内顺利将被执行人周某连传唤到法院。

被执行人周某连被传唤到法院后,态度依旧蛮横,拒不履行。在执行法官向其释明了拒不履行可能面临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后果后,周某连仍声称“拘留我也没用,拘留我也没钱。”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其下达司法拘留决定书,并通知法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被执行人周某连意识到执行法官动真格了,态度立马发生了转变,主动提出要与申请人范某军进行协商,并联系其女儿,想办法筹措案款。最终,申请人范某军与被执行人周某连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范某军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周某连的女儿通过微信当场兑现了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此外,在承办法官手中另一起被执行人为周某连的案件,也同时达成了执行和解,顺利结案。

五、宁乡法院工作的经验与启示。宁乡市人民法院之所以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能实现“突破”,关键在于敢于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敢于对各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敢于重拳打击失信行为。从而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实现了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奋进。          

宁乡法院的经验表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宁乡法院工作主动作为,展现的是责任,是专业,更是担当和忠诚。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宁乡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给我们的启示是,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做敢想敢干的实干家。    

习总书记强调,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


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就是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真正弄清楚创新理论的动力与源泉。

要真正做到知行合一,主动担当作为,就必须在矛盾与困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面对违法乱纪行为,敢于坚决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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